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单位:贺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联系电话:0774-5697078
序号 |
权利人 |
宗地代码 |
坐落 |
小地名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登记土地面积(亩) |
用途 |
备注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大桂山林场 |
451103450000GL00001 |
贺州市平桂区广西国有大桂山林场清水分场清水站1、3、5、6林班 |
清水站1、3、5、6林班 |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 |
7474.4919 |
乔木林地 |
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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