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城市规划 > 个人住宅规划公示
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4年04月19日
标  题: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路49号吴桂琴户房屋规划许可内容变更公示
发文字号:贺自然公示〔2024〕63号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9日

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路49号吴桂琴户房屋规划许可内容变更公示

2024-04-19 11:48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的规定,现将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路49号吴桂琴户变更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公示。

一、建房位置

位于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路49号。

二、公示内容

吴桂琴户房屋位于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路49号,土地登记面积64.91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批准使用,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贺州集用(2007)第100022号。该户于2007年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底层占地面积57.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6.0平方米,框架六层半。根据贺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绘报告》[编号:CH2019053(JG)],该户房屋竣工规模为七层,底层占地面积62.33平方米,占地超许可面积4.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8.48平方米,超规划许可52.48平方米。对该户未经规划许可对房屋进行加建的行为,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基础上,经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处理完毕,现拟按实际竣工情况对该户房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变更。

三、公示时间、地点

公示期7天,从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6日;公示地址: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路49号吴桂琴户用地处,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z.dnr.gxzf.gov.cn/。如相关利害人对该户房屋规划许可变更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或发邮件到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5楼508室(电话:0774—5685422,电子邮箱:hzcsjskgg@gxj.gxhz.gov.cn),以便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公共利益及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