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19日 |
标 题: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路49号吴桂琴户房屋规划许可内容变更公示 | |
发文字号:贺自然公示〔2024〕63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9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的规定,现将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路49号吴桂琴户变更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公示。
一、建房位置
位于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路49号。
二、公示内容
吴桂琴户房屋位于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路49号,土地登记面积64.91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批准使用,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贺州集用(2007)第100022号。该户于2007年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底层占地面积57.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6.0平方米,框架六层半。根据贺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绘报告》[编号:CH2019053(JG)],该户房屋竣工规模为七层,底层占地面积62.33平方米,占地超许可面积4.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8.48平方米,超规划许可52.48平方米。对该户未经规划许可对房屋进行加建的行为,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基础上,经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处理完毕,现拟按实际竣工情况对该户房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变更。
三、公示时间、地点
公示期7天,从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6日;公示地址: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路49号吴桂琴户用地处,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z.dnr.gxzf.gov.cn/。如相关利害人对该户房屋规划许可变更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或发邮件到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5楼508室(电话:0774—5685422,电子邮箱:hzcsjskgg@gxj.gxhz.gov.cn),以便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公共利益及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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