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4月13日 |
| 标 题:康城一品(二期)规划核实公示 | |
| 发文字号:贺自然公示〔2026〕57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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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广西吉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康城一品(二期)位于平安东路和车田寨路交汇处西北侧,于2019年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451101201900040(公)号、建字第451101201900051(公)号、建字第451101201900023(公)号]。目前,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手续。经核对规划许可及竣工实测报告,该项目机动车停车位建设情况如下:项目应建机动车停车位970个,实际建设机动车停车位942个,竣工数量比规划许可少28个,竣工实测停车位指标未满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但符合《贺州市停车位配建指标补充规定(试行)》(贺自然资规〔2025〕3号)的相关标准,即至少建设791个机动车停车位,建设单位申请停车位布局和数量按现状进行规划核实。经我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查认定,车位布局和指标满足现行有效的补充规定要求,拟依据《贺州市停车位配建指标补充规定(试行)》(贺自然资规〔2025〕3号)及相关标准,对该项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予以核实通过。
为保障相关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我局对上述情况进行规划核实公示。因该项目存在“现状停车位少于原许可数量”的特殊情况,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审慎阅读上述对比情况。征求意见期从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5月12日,公示地址: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z.dnr.gxzf.gov.cn/、康城一品(二期)住宅小区。如相关利害人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征求意见期内将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征求意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送达或发邮件到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贺州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窗口,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邮箱:hzzrzyspb@gxj.gxhz.gov.cn,电话:0774—5697279。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相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康城一品(二期)地下一层规划平面图(2019年3月1日批)
2.康城一品(二期)地下室车位现状图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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