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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5年11月03日
标  题:贺州市中心城区CD-G12-03、CD-G14-04地块绿线调整专题论证报告征求意见的公示
发文字号:贺自然公示〔2025〕229号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3日

贺州市中心城区CD-G12-03、CD-G14-04地块绿线调整专题论证报告征求意见的公示

2025-11-03 17:36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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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城东片区儿童日益增长的入园需求,提高片区学前教育承载力,推动城东幼儿园扩建项目落地建设,现编制了《贺州市中心城区CD-G12-03、CD-G14-04地块绿线调整专题论证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将该调整图则予以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贺州市鞍山东路与凤鹅塘路交汇处东南侧。

二、主要公示内容

根据《贺州市城市绿线专项规划(2021-2035年)》,调整前:

CD-G12-03地块公园绿地面积约为35.9亩。CD-G14-04地块公园绿地面积约为49.77亩。

调整内容:一是将CD-G12-03地块中的2.5亩的公园绿地调整为幼儿园用地,调整后的CD-G12-03地块面积约33.4亩;二是将CD-G14-04地块公园绿地面积由49.77亩调整为52.27亩。

三、公示地点

(一)贺州日报。

(二)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z.dnr.gxzf.gov.cn/

(三)贺州市鞍山东路与凤鹅塘路交汇处东南侧。

现按程序将该调整专题论证报告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报告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共30天,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2月3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利害关系证明等材料)送达或发邮件到贺州市自然资源局专项规划科(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电话:5685835,邮箱:hzzrzyzxgh@gxj.gxhz.gov.cn)。

附件:1.贺州市中心城区CD-G12-03、CD-G14-04地块绿线调整专题论证报告公示材料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3日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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