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19日 |
标 题:贺州市中心城区城东02编制单元鞍山东路北侧10763.5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 规划调整图则批前公示 | |
发文字号:贺自然公示〔2025〕17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9日 |
《贺州市中心城区城东02编制单元鞍山东路北侧10763.5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专题论证报告及图则》经贺州市自然资源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将该调整图则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贺州市鞍山东路与南苑路交汇处东北侧。
二、主要公示内容
根据《贺州市中心城区城东02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年9月17日《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贺州市中心城区城东02编制单元鞍山东路北侧10763.53平方米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批复》,地块调整前规划指标为:
A-1地块用地面积为12亩,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不高于2.5,建筑密度不高于42%,绿地率不低于25%,建筑限高42米。
A-2地块用地面积为1.2亩,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绿地率不低于70%。
A-3地块用地面积为3亩,用地性质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调整内容:将A-1地块的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体育场馆用地(体育场馆建筑兼容比例不高于30%),建筑密度由42%调整为45%,其他指标保持不变;A-2、A-3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保持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贺州日报。
(二)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z.dnr.gxzf.gov.cn/。
(三)贺州市鞍山东路与南苑路交汇处东北侧。
该控规调整内容涉及周边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按程序现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控规内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共30天,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18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利害关系证明等材料)送达或发邮件到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城市建设科(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电话:5685438,邮箱:hzcsjsk@gxj.gxhz.gov.cn)。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前图则
3.调整后图则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9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