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临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向我局申请对其开发建设的广西贺州市远东江滨华府五期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对该方案审查期间多次收到利害关系人提出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将现按有关程序组织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下午3点30分。
二、听证地点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七楼第四会议室(贺州大道403号)。
三、听证事项
贺州远东江滨华府五期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四、参加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自主报名,业主推举产生听证代表人的方法,从符合条件的报名申请参加听证的相关利害关系人中选出10名(含10名,以户为单位1人/户)以内的代表出席听证会,具体为:
(一)申请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4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二)本次规划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须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附件4)、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等)等相关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请自行复印)前往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城市建设科报名(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510室,电话:0774-5685433)。
(三)报名截止时,如有效报名人数与听证人数(代表总人数不超10人)相符,直接作为听证代表参会。如有效报名人数超过10人或逾期未推荐听证代表的,届时我局将按照提出听证申请时间顺序或者抽签的方式确定听证代表。
(四)听证会申请人经我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听证资格,并由听证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
(五)参与听证的代表于本局公告的听证举行时间,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出席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了解、熟悉广西贺州市远东江滨华府五期建筑设计方案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参加听证会时,听证代表可口头或书面形式表达意见,未获得代表资格的利害关系人,可将自己的意见告知参会代表转达,或以书面方式在听证会召开时提交给听证组织人员。
五、其他事项
贺州远东江滨华府总平及五期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相关材料可在贺州远东江滨华府小区公示栏、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z.dnr.gxzf.gov.cn/等位置查阅。
本次听证由贺州市自然资源局依法组织和主持。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2.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3.听证代表的确定
4.听证申请书
5.贺州市关于贺州远东江滨华府五期建筑设计调整方案听证会议流程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