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君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滨江学府二期总平面规划与建筑设计调整方案已于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10日依法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书面反馈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组织公开听证,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9月1日(星期一)下午15点30分
二、听证会地点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七楼第四会议室(贺州大道403号)
三、听证事项
《滨江学府二期总平面与建筑设计调整方案》
四、申请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附件四)、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前往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城市建设科报名(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510室,电话:0774-5685433)。
代表名额按照滨江学府小区每栋推荐1至2名代表,小区业主代表总人数不超12名。逾期未推荐听证代表的,届时我局将按照提出听证申请时间顺序或者抽签的方式确定每栋听证代表。
五、听证举办机构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六、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代表单位参加听证的,须提交单位证明、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证明材料。
(二)听证会申请人经我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听证资格,并由听证机构发放《听证邀请函》。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了解、熟悉滨江学府二期总平面与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会上发言时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得超过10分钟,会后将相关资料交听证机构。参加旁听人员不得发言,可在听证会结束后十日内以书面材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询,须经听证会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六)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准时到场,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放弃听证的,记入听证笔录。
(七)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八)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未尽事宜,请联系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城市建设科,联系电话:0774-5685433。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2.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3.听证代表的确定
4.听证申请书
5.贺州市关于滨江学府二期总平面与建筑设计调整方案听证会议流程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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