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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6日
标  题:贺州市鞍山东路与车田寨路交汇处西南侧8401.91平方米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征求意见公示
发文字号:贺自然公示〔2025〕125号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6日

贺州市鞍山东路与车田寨路交汇处西南侧8401.91平方米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征求意见公示

2025-06-26 15:48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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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场发展需要,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灵凤村第10、11村民小组申请对贺州市鞍山东路与车田寨路交汇处西南侧8401.91平方米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现将贺州市鞍山东路与车田寨路交汇处西南侧8401.91平方米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予以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鞍山东路与车田寨路交汇处西南侧。

二、主要征求意见内容

图纸前该地块用地面积8401.9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不高于2.5,建筑密度不高于35%,绿地率不低于20%,建筑限高60米。

调整内容:用地性质由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调整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建筑密度由不高于35%调整为不高于50%,建筑限高由60米调整为36米,商业建筑比例不高于20%,容积率、绿地率保持不变。

三、征求意见地点

(一)贺州日报。

(二)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z.dnr.gxzf.gov.cn/

(三)贺州市鞍山东路与车田寨路交汇处西南侧。

该控规调整内容涉及周边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按程序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控规内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征求意见期(共30天,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25日)内将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征求意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有效联系方式)反映至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城市建设科(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邮箱:hzcsjsk@gxj.gxhz.gov.cn,电话:0774—5685433)。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相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区位分析

          2.调整前图则

          3.调整后图则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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