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12日 |
标 题:贺州市中心城区城东01编制单元CD01-04-03等9个地块和城东03编制单元CD03-02-1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征求意见的公示 | |
发文字号:贺自然公示〔2025〕11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2日 |
为扩大全市普通高中学位供给,解决我市高中阶段大校额、大班额、教师资源紧张的问题,推进高中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拟对CD01-04-03等10个地块范围、用途、指标进行优化调整,并编制了《贺州市中心城区城东01编制单元CD01-04-03等9个地块和城东03编制单元CD03-02-1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现将该调整图则予以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地址
地块位于贺州市八达东路与太福北路交汇处东北侧和与新仪西路与太华路交汇处东北侧。
二、主要公示内容
根据《贺州市中心城区城东01、城东03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调整前规划指标为:
CD01-04-02地块用地面积约28.5亩,用地性质为农民产业发展用地;
CD01-04-03地块用地面积约40.2亩,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容积率不高于0.8,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24米(48个班小学);
CD01-04-04-03地块用地面积约4.2亩,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按现状保留(大桂山派出所);
CD01-04-05地块用地面积约13.4亩,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容积率不高于2.0,建筑密度不高于35%,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36米;
CD01-04-06地块用地面积约8.7亩,用地性质为消防用地,容积率不高于0.5,建筑密度不高于25%,绿地率不低于25%,建筑限高12米;
CD01-04-07地块用地面积约7.1亩,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CD01-04-08地块用地面积约145.7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不高于2.2,建筑密度不高于25%,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36米;
CD01-04-09地块用地面积约1.3亩,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
CD01-04-10地块用地面积约0.8亩,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0,建筑密度不高于40%,绿地率不低于20%,建筑限高12米;
CD03-02-10地块用地面积约95.7亩,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2,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24米(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36个班小学、18个班中学)。
调整内容:一是将CD03-02-10地块保持中小学用地的用途不变,配建内容由36个班的小学、18个班的中学调整为60个班的高中;二是优化调整CD01-04-03地块范围和配建内容,保持中小学用地的用途不变,面积由40.2亩调整为78.2亩,配建内容由48个班的小学调整为36个班的小学、18个班的初中,同时对相邻的CD01-04-05等8个地块的范围和用途进行优化调整;三是相关的中小学用地规划指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优化调整。
三、公示地点
(一)贺州日报。
(二)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z.dnr.gxzf.gov.cn/。
(三)贺州市八达东路与太福北路交汇处东北侧和与新仪西路与太华路交汇处东北侧。
该控规调整内容涉及周边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现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控规内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共30天,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7月11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或发邮件到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城市建设科(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联系电话:0774—5685438,邮箱:hzcsjsk@gxj.gxhz.gov.cn)。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前图则
3.调整后图则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2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