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15日 |
标 题:贺州市鞍山东路与凤鹅塘路交汇处西北侧7171.6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征求意见公示 | |
发文字号:贺自然公示〔2025〕64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5日 |
八步区城东街道灵凤村22-3村民小组计划在位于贺州市鞍山东路与凤鹅塘路交汇处西北侧7171.66平方米的产业发展用地建设一个体育健身场馆。根据项目发展需求及相关规范要求,拟对该产业发展用地的地块用地性质、控制指标进行明确:即用地性质为体育场馆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5,建筑密度不高于63%,绿地率不低于20%,建筑限高24米。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经贺州市自然资源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用地性质及各项指标符合城市发展及相关规范要求。现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的规定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进行征求意见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5月14日,征求意见公示地址: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z.dnr.gxzf.gov.cn/、贺州日报、贺州市鞍山东路与凤鹅塘路交汇处西北侧)。如相关利害人对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或发邮件到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城市建设科(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联系电话:07774—5685433,电子邮箱:hzcsjsk@gxj.gxhz.gov.cn),以便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公共利益及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
附件:贺州市鞍山东路与凤鹅塘路交汇处西北侧7171.6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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