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28日 |
标 题:广西佳和职业技术学校3#、4#教学综合楼建筑设计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 |
发文字号:贺自然公示〔2025〕4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8日 |
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贺州市通祥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贺州市佳和锦丰农业有限公司申请对2024年4月29日批复的《广西佳和职业技术学校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中3#、4#教学综合楼重新划分,建筑单体内部布局及指标相应调整,项目总规划指标保持不变。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的规定,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期: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4日;公示地址: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z.dnr.gxzf.gov.cn/、岳岭路与龟塘路交汇处西南侧)。如相关利害人对该调整方案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征求意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送达或发邮件到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城市建设科,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电话:0774—5685433,电子邮箱:hzcsjsk@gxj.gxhz.gov.cn。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相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总平面调整对比示意图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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