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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4年12月16日
标  题:阳光左岸二期、三期项目规划核实公示
发文字号:贺自然公示〔2024〕290号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6日

阳光左岸二期、三期项目规划核实公示

2024-12-16 11:50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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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广西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阳光左岸小区位于贺州市太白湖片区桃源路与鞍山路交汇处东北角,于2017年8月11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451101201700040(公)号、建字第451101201700052(公)号】。目前,该公司向我局申请按照现状对项目二期、三期的地下室车位布局进行规划条件核实。经现场规划核实及核对相关图纸,地下室机动车车位数量满足规划许可要求,但车位布局与规划许可不一致。该公司反馈主要是在地下室施工时对人防及高低压配电房等设备进行了调整,导致地下室车位布局与原设计方案不一致。为保障相关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现对上述情况进行规划核实公示(征求意见期从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2日;公示地址: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z.dnr.gxzf.gov.cn/、阳光左岸小区)。如相关利害人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征求意见期内将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征求意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送达或发邮件到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贺州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窗口,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邮箱:hzzrzyspb@gxj.gxhz.gov.cn,电话:5697279。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相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阳光左岸地下室平面图(2015610日批)

   2.阳光左岸地下室竣工实测图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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