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城市规划 > 项目规划公示
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4年11月21日
标  题:贺州市中心城区生态新城05编制单元ST05—05—01等6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批前公示
发文字号:贺自然公示〔2024〕265号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1日

贺州市中心城区生态新城05编制单元ST05—05—01等6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批前公示

2024-11-21 17:28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填补贺州高职教育空白,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东融大道与桂通路交汇处西南侧筹设贺州职业技术学院高新区校区。为了加快推进贺州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各项工作,拟对生态新城05编制单元ST050501、ST05—05—02、ST05—05—03、ST05—05—04、ST05—05—05、ST05—06—01地块进行调整。编制的《贺州市中心城区生态新城05编制单元ST050501、ST05—05—02、ST05—05—03、ST05—05—04、ST05—05—05、ST05—06—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专题论证报告及图则》已通过贺州市自然资源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将该调整图则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高新园区内,东融大道与桂通路交汇处西南侧。

二、主要公示内容

根据《贺州市中心城区生态新城05编制单元ST050501、ST05—05—02、ST05—05—03、ST05—05—04、ST05—05—05、ST05—06—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地块调整前规划指标为:

ST050501地块面积约10亩,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绿地率不低于65%。

ST05—05—02地块面积约136亩,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5,商业建筑兼容比例不高于30%,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36米。

ST05—05—03地块面积约13亩,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绿地率不低于65%。

ST05—05—04地块面积约24亩,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绿地率不低于65%。

ST05—05—05地块面积约120亩,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8,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60米。

ST05—06—01地块面积约160亩,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不高于3.0,商务金融建筑兼容比例不高于30%,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25%,建筑限高100米。

桂发路(东融大道至黄田西路段)长309米,道红线宽24米,面积约11亩。

调整内容:拟将东融大道与桂通路交汇处西南侧464亩地块(包含ST05—05—02、ST05—05—03、ST05—05—04、ST05—05—05地块及桂发路(东融大道至黄田西路段))的用地性质调整为高等教育用地,控制指标相应调整,即调整后容积率不高于1.5,建筑密度不高于35%,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36米;同时ST050501地块面积及边界相应调整。

三、公示地点

(一)贺州日报。

(二)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z.dnr.gxzf.gov.cn/

(三)高新园区内,东融大道与桂通路交汇处西南侧。

该控规调整内容涉及周边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现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控规内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20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或发邮件到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城市建设科(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电话:5685433,邮箱:hzcsjskgg@gxj.gxhz.gov.cn)。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前图则

           3.调整示意图

           4.调整后图则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