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标 题:贺州市中心城区生态产业园05编制单元ST05-06-08A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批前公示 | |
发文字号:贺自然公示〔2024〕255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贺州市中心城区生态产业园05编制单元ST05-06-08A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经贺州市自然资源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将该调整图则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贺州市潇贺大道与黄田西路交汇处西南侧。
二、主要公示内容
根据《贺州市中心城区生态产业园05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前ST05-06-08A地块用地面积约81.8亩,用地性质为商业+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一类物流仓储建筑兼容比例不高于30%,容积率不高于2.5,建筑密度不高于45%,商业用地绿地率不低于20%,一类物流仓储用地绿地率不高于20%,建筑限高45米。
调整内容:为提升我市物流运输效率,推动市级物流园项目落地,促进周边园区企业货物运输降本增效,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申请,拟对ST05-06-08A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优化调整。一是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一类物流仓储用地调整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二是优化该地块规划指标,容积率由2.5调整为2.0,密度由不高于45%调整为不低于30%,建筑限高由45米调整为36米,绿地率按不高于20%控制。
三、公示地点
(一)贺州日报。
(二)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z.dnr.gxzf.gov.cn/。
(三)贺州市潇贺大道与黄田西路交汇处西南侧。
该控规调整内容涉及周边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按程序现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控规内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共30天,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利害关系证明等材料)送达或发邮件到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城市建设科(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电话:5685438,邮箱:hzcsjsk@gxj.gxhz.gov.cn)。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前图则
3.调整后图则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5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