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31日 |
标 题:贺州市中心城区生态新城01编制单元ST01—05—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批前公示 | |
发文字号:贺自然公示〔2024〕248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1日 |
《贺州市中心城区生态产业园01编制单元ST01—05—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专题论证报告及图则》已通过贺州市自然资源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将该调整图则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高新区产业园内,天贺大道与民田西路交汇处西北侧。
二、主要公示内容
根据《贺州市中心城区生态产业园01编制单元ST01—05—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地块调整前规划指标为:ST01—05—04地块面积约360.7亩,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高于2.0不低于0.7,建筑系数不高于65%不低于35%,绿地率不高于20%,建筑限高24米。
调整内容:将地块分为ST01—05—04A、ST01—05—04B两个地块,其中ST01—05—04A地块面积约111.7亩,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调整为不高于2.0不低于0.6,建筑密度不低于30%,绿地率不高于20%,建筑限高24米;ST01—05—04B地块面积约249.0亩,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保持不变(其中已出让部分按照出让合同执行)。
三、公示地点
(一)贺州日报。
(二)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z.dnr.gxzf.gov.cn/。
(三)高新区产业园内,天贺大道与民田西路交汇处西北侧。
该控规调整内容涉及周边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现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控规内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或发邮件到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城市建设科(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电话:5685433,邮箱:hzcsjskgg@gxj.gxhz.gov.cn)。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前后对比图
3.调整前图则
4.调整后图则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