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17日 |
标 题:贺州市中心城区古柏01编制单元GB01-02-02等5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征求意见的公示 | |
发文字号:贺自然公示〔2024〕231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7日 |
为加快古柏汽车城项目建设,满足古柏片区农民产业发展用地安置的需要,根据八步区人民政府申请,现拟对贺州市中心城区古柏01编制单元GB01-02-02等5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并编制了《贺州市中心城区古柏01编制单元GB01-02-02等5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现将该调整图则予以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地址
地块位于贺州市古柏街与山塘东路交汇处东北侧和临贺大道与茶庵巷交汇处东北侧。
二、主要公示内容
根据《贺州市中心城区古柏0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调整前规划指标为:GB01-02-02地块用地面积约36.51亩,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容积率不高于0.8,建筑密度不高于25%,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24米。
GB01-02-03地块用地面积约4.05亩,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容积率不高于0.5,建筑密度不高于20%,绿地率不低于25%,建筑限高12米。
GB01-03-07地块用地面积约3.02亩,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5,建筑密度不高于35%,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24米。
GB01-03-08地块用地面积约8.18亩,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容积率不高于0.1,建筑密度不高于10%,绿地率不低于25%,建筑限高10米。
GB01-03-09地块用地面积约100.55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商业用地,商业兼容比例不高于10%,容积率不高于2.0,建筑密度不高于28%,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60米。
调整内容:一是将古柏园区内36.51亩中小学用地和4.05亩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调整为农民产业发展用地;二是将临贺大道南侧GB01-03-09地块中的36.51亩的商住用地调整为中心小学用地,同时将GB01-03-08地块中的4.05亩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为公共公交场站用地,周边地块的范围及指标作相应优化调整。
三、公示地点
(一)贺州日报。
(二)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z.dnr.gxzf.gov.cn/。
(三)贺州市古柏街与山塘东路交汇处东北侧和临贺大道与茶庵巷交汇处东北侧。
该控规调整内容涉及周边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现按程序现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控规内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共30天,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15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或发邮件到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城市建设科,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联系电话:0774—5685438,电子邮箱:hzcsjsk@gxj.gov.cn。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前图则
3.调整后图则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7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