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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4年03月04日
标  题:贺州市光明大道与新华西路交汇处西南侧11734.3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征求意见公示
发文字号:贺自然公示〔2024〕34号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4日

贺州市光明大道与新华西路交汇处西南侧11734.3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征求意见公示

2024-03-04 18:05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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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担石村第11、12村民小组所提出的规划条件申请报告,现结合地块所在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项目发展需求,拟对该村民小组位于贺州市光明大道与新华西路交汇处西南侧11734.32平方米产业发展用地地块的用途、指标进行明确,即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8(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建筑兼容比例不高于30%);建筑密度不高于40%;绿地率不低于20%;建筑限高不高于24米。该地块规划指标已经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第一次规划类项目专业审查会审议通过,用地性质及各项指标符合城市发展需求。现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的规定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2日,征求意见公示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z.dnr.gxzf.gov.cn/、贺州日报、贺州市光明大道与新华西路交汇处西南侧)。如相关利害人对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或发邮件到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城市建设科(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电话:5685433,邮箱:hzcsjsk@gxj.gxhz.gov.cn),以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公共利益及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

附件:贺州市光明大道与新华西路交汇处西南侧11734.3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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