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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贺州市八步区文化旅游新城项目首期(第三期)市政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江北中路项目方案设计(批复稿)》的批复

2020-04-17 17:55     来源:专项规划科     作者:专项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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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自然资函〔2020〕152号

贺州现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贺州市八步区文化旅游新城项目首期(第三期)市政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江北中路项目方案设计》经专家函审、部门合审和贺州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第三次局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设计的主要技术指标

拟建项目位于贺州市八步区城东片区内,道路走向为东西走向,西起于凤山路,向东终于凤湖路。该项目包含道路、给排水、交通、照明、电力、电信、绿化等工程。

(一)道路用地面积:6959平方米(约合10.439亩)。

(二)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

(三)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

(四)道路红线宽度:22米。

(五)道路长度:315.863米。

(六)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2.5米(非机动车道)+14.5米(机动车道)+2.5米(非机动车道)+2.5米(人行道)=22米

(七)道路纵坡:最大纵坡2.499%,最小纵坡0.346%。

(八)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

(九)绿地率:4.5%。

二、原则同意给排水、交通、照明、电力、电信、绿化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涉及发改、环保、消防、园林、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排水的,需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二)项目建设须同步埋设给排水、交通(包含监控、信号灯)、照明、电力、电信、燃气等管线,所有市政管线须同步施工,避免道路重复开挖。

(三)开工前须完善该项目相关用地手续,按程序到市政务中心我局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四)请据此方案开展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后期建设如需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五)做好道路与沿线现状出入口,公交站台、道路周边地块出入口和道路交叉口的衔接及设计,如遇以上冲突事项,请与我局对接协调。

附件: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4月17日批复的《贺州市八步区文化旅游新城项目首期(第三期)市政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江北中路项目方案设计(批复稿)》.zip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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