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城市规划 > 规划成果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贺州市八步区 文化旅游新城项目首期(第三期) 市政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凤湖路项目方案设计(批复稿)》的批复

2020-04-15 10:48     来源:专项规划科     作者:专项规划科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贺州现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贺州市八步区文化旅游新城项目首期(第三期)市政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凤湖路项目方案设计》经专家函审、部门合审和贺州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第三次局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设计的主要技术指标

拟建项目位于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城东片区内,道路走向为南北走向,北起于鞍山路,向南终于江北东路。该项目包含道路、给排水、交通、照明、电力、电信、绿化等工程。

(一)道路用地面积:8974平方米(约合13.461亩)。

(二)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

(三)道路等级:支路。

(四)道路红线宽度:26米。

(五)道路长度:286.044米。

(六)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3.5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14米(机动车道)+2.5米(非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26米。

(七)道路纵坡:最大纵坡2.914%,最小纵坡0.3%。

(八)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

(九)绿地率:11.5%。

二、原则同意给排水、交通、照明、电力、电信、绿化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涉及发改、环保、节能、消防、园林、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排水等的需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二)项目建设须同步完善配套市政管线,请协调相关企业同步埋设给水管线和燃气管线,避免道路重复开挖。

(三)开工前须完善该项目相关用地手续,并到市民服务中心我局窗口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四)请据此方案开展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后期建设如需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五)做好道路与沿线现状出入口,公交站台、道路周边地块出入口和道路交叉口的衔接及设计,如遇以上冲突事项,请与我局联系对接。

附件: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4月14日批复的《贺州市八步区文化旅游新城项目首期(第三期)市政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凤湖路项目方案设计(批复稿)》.zip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 4月14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