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城市规划 > 批复公示
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5年10月23日
标  题: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溪谷龙居小区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函〔2025〕171号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3日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溪谷龙居小区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2025-10-23 09:00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溪谷林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溪谷龙居小区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经贺州市自然资源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规划指标

(一)规划位置:贺州市姑婆山大道东侧A地块。

(二)用地面积:39734.16平方米。

(三)主体建筑物性质:住宅楼。

(四)附属建筑物性质:商业、配套设施用房。

(五)总建筑面积65974.3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2596.9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8618.8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229.12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6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35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157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用房157平方米,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105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用房105平方米,公共厕所3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3377.37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2806.74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570.63平方米)]。

(六)建筑占地面积:12049.34平方米。

(七)建筑密度:30.32%。

(八)容积率:1.32。

(九)绿地率:31.04%。

(十)建筑高度:不高于50米(详见附件)。

(十一)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526个(其中充电桩停车位53个,无障碍停车位1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26个。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相关内容

(一)建筑层数:地上1、2、4、15层、地下2层。

(二)立面色彩及外饰面材料:主色调为灰色、米白色与香槟色,外饰面材料为玻璃、涂料、石材、铝板。

(三)建筑具体尺寸、绝对高程、立面形式、风格及色彩等内容详见附件。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综合管线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电力、通信、污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详见附件,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设计内容应满足应急、发改、教育、地震、环保、消防、水利、人防、园林、交通、电力、通信、污水、排水、市政、建筑节能、海绵城市建设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并在下一阶段中完善相关内容。

(二)本方案须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本方案中的阳台、设备板、飘窗等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严禁改造并改作他途。本方案中夜景亮化内容需严格按照规划实施。

(三)相关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不计入容积率的配套设施类型应在建成后无偿移交辖区政府或相关部门,并与辖区政府或相关部门做好具体移交工作。

(四)出入口、场地内道路如与周边地块共用联通,需做好协调。

(五)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后续建设中如对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总平面方案有效期为2年,建筑设计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计和批复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我局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本方案无效。

特此批复。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