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11日 |
| 标 题: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贺州市远东江滨华府五期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函〔2025〕21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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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临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广西贺州市远东江滨华府五期建筑设计方案》经贺州市自然资源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原则同意该公司对五期布局进行调整,即将酒店部分功能调整为住宅,建筑外立面、停车位、绿地布局进行相应调整,经公示后,现将五期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五期规划指标
总建筑面积40542.5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0775.8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676.33平方米,酒店面积17183.88平方米,商业面积2915.6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9766.69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8637.54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1004.97平方米,设备板建筑面积124.1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213.86平方米,建筑不高于61.8米(详见附件),机动车停车位139个(其中含新能源停车位14个,无障碍停车位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87个。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五期建筑设计相关内容
(一)建筑层数:地上3、16、17层、地下2层。
(二)立面色彩及外饰面材料:主色调为浅褐色,外饰面材料为玻璃、仿石漆、石材、铝合金、涂料。
(三)建筑具体尺寸、绝对高程、立面形式、风格及色彩等内容详见附件。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五期综合管线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电力、通信、污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详见附件,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设计内容应满足应急、发改、教育、地震、环保、消防、水利、人防、园林、交通、电力、通信、污水、排水、市政、建筑节能、海绵城市建设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并在下一阶段中完善相关内容。方案应满足《住宅项目规范》等规范的日照标准要求。
(二)本方案须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本方案中的阳台、设备板、飘窗等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严禁改造并改作他途。本方案中夜景亮化内容需严格按照规划实施。
(三)相关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四)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后续建设中如对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五)本建筑设计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计和批复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我局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本方案无效。
特此批复。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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