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1月04日 |
| 标 题: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贺州姑婆山元宝山山体公园—元宝山景观提升设计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函〔2025〕185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4日 |
贺州市平桂区姑婆山旅游度假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贺州姑婆山元宝山景观提升设计方案》经专家函审、部门合审以及贺州市自然资源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第9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位于姑婆山大道东面、马尾河北面。
(一)项目用地面积:5865.33平方米(约合8.798亩)。
(二)建筑占地面积:54.71平方米。
(三)总建筑面积:174.63平方米。
(四)计容建筑面积:174.63平方米。
(五)绿地面积:3325.73平方米。
(六)铺装面积:2539.6平方米。
(七)建筑密度:0.93%。
(八)容积率:0.03。
(九)非机动车位:14个。
(十)机动车位:3个(其中充电桩车位1个)。
二、原则同意项目给排水、交通、照明、电力、电信、绿化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涉及环保、消防、园林、交通、电力、排水的,需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二)开工前须完善该项目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程序到市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三)请据此方案开展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后期建设如需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办理设计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四)本项目的批复为元宝山山体公园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的内容,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公园步道等建设内容应与本项目设计内容充分衔接,并及时纳入平桂区黄田镇路花村村庄规划,确保整个公园配套设施齐全。
特此批复。
附件:1.区位图
2.彩色总平面图
3.广场入口透视图
4.观光塔效果图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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