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17日 |
标 题: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贺州市委党校新校园建设项目学术厅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函〔2025〕9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7日 |
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贺州市委党校新校园建设项目学术厅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经我局2025年第5次局务会审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用地面积由53403.58平方米更正为53310.73平方米,并在学术厅屋面层增加2个防排烟机房、4个风井。该调整方案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调整后的规划指标:用地面积53310.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030.5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5009.4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021.0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4194.05平方米(不变),建筑密度26.63%,容积率0.84,绿地率35.61%,机动车停车位223个(不变),非机动车停车位194个(不变)。其中学术厅建筑面积3037.1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037.1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978.90平方米。
二、同时,此批复与2018年1月18日批复的《贺州市委党校新校园建设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贺规划函〔2018〕14号)、2022年12月30日批复的《贺州市委党校新校建设项目总平面调整方案》(贺自然资函〔2022〕347号)配合使用。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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