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6日 |
标 题: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贺街法庭审判综合楼建设项目外饰面材质调整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函〔2025〕10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6日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你单位提交的《贺街法庭审判综合楼建设项目外饰面材质调整方案》经我局2025年第6次局务会议审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对综合楼外饰面材质进行调整。该调整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原则同意将建筑主体墙面由浅米黄色小方砖调整为浅米黄色真石漆,屋顶檐口由米白色小方砖调整为米白色真石漆,裙墙墙面由凹凸面灰色蘑菇石调整为灰色真石漆。除外饰面材质调整外,其余内容仍按2023年6月27日批复的《贺街法庭审判综合楼建设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贺自然资函〔2023〕156号)实施。此批复与原方案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合使用。
特此批复。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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