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4日 |
标 题: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贺州第一高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函〔2025〕10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4日 |
贺州第一高级中学:
你校提交的《贺州第一高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建筑设计方案》经贺州市自然资源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原则同意你校在校区内西北角新建一栋学生宿舍楼,并对总平面布局进行相应调整,该建筑设计方案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教学综合楼建筑设计相关内容
(一)总建筑面积:10189.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947.7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42.06平方米)。
(二)建筑占地面积:1618.43平方米。
(三)建筑层数:地上6层。
(四)建筑外立面色彩及外饰面材料:主色调为白色,辅色调为灰色、红色,外饰面材料为真石漆。
(五)建筑具体尺寸、绝对高程、立面形式、风格及色彩等内容详见附件。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交通组织、停车位布局优化方案(详见附件);校区总体经济技术指标相应调整。
三、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设计内容应满足应急、教育、发改、地震、环保、消防、水利、人防、园林、交通、电力、通信、污水、排水、市政、建筑节能、海绵城市建设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并在下一阶段中完善相关内容。
(二)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三)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后续建设中如对规划及建筑设计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四)本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计和批复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我局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本方案无效。
特此批复。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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