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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4年11月26日
标  题: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贺州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函〔2024〕340号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6日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贺州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2024-11-26 17:45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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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城市管理局:

贺州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设计方案经专家函审、部门联审及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第十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就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的主要技术指标

该项目位于贺州市中心城区,包含江南片区、城西片区、将军山片区。主要建设雨水管道、沟渠及一座排水泵站,具体指标如下:

(一)光明大道(文达路—光明大桥头):

1.文达路—潇贺大道新建雨水暗涵1420米,尺寸:1500*1500毫米;

2.潇贺大道—光明大桥头新建雨水管道长度1947米,管径D800—D2200;

3.新建一座一体化埋地式雨水提升泵站,位于江南中路防护绿地,排涝规模为1万m³/h,泵站连接管150米,管径D800。

(二)将军山片区:

1.贺州大道(北环路—八达东路)新建雨水管道长度371米,管径D1500;

2.八达西路(城西路—民乐南路)新建雨水管道长度744米,管径D1200;

3.西约街(建设路—芳林东路)新建雨水管道长度293米,管径D400~D600;

4.万安街新建雨水管道长度823米,管径D800~D1000。

(三)江南片区:

1.大钟山西路(鱼峰路—灵峰南路)新建雨水管道长度715米,管径D800~D1500;

2.潇贺大道(贺州大道—光明大道)两侧新建雨水管道长度4929米,管径D800~D1200。

二、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设计内容应满足发展改革、水利、市政、排水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并在下一阶段中完善相关内容。

(二)请据此方案开展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后期建设如需对设计方案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应按程序向我局申请办理设计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三)自此批复印发之日起,原2021年7月28日批复的《贺州市光明大道延长新(桂梧高速景观连线)雨污管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贺自然资函〔2021〕106号)中的雨水工程设计内容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作废,污水工程设计内容不变。

特此批复。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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