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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5年02月20日
标  题: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贺州学院北苑6#学生公寓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函〔2025〕17号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0日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贺州学院北苑6#学生公寓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2025-02-20 18:15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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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学院:

你单位申请批复的《贺州学院北苑6#学生公寓建筑设计方案》,经贺州市自然资源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就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贺州学院北苑6#学生公寓建筑设计相关内容

(一)建筑占地面积:2168.64平方米。

(二)总建筑面积:13006.94平方米。

(三)计容建筑面积:13006.94平方米。

(四)建筑层数:地上6层。

(五)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

(六)立面色彩及材质:主色调白色,辅色调咖啡色、灰色,建筑外饰面主要材质为真石漆。

(七)建筑具体尺寸、绝对高程、建筑立面形式、风格及色彩等内容详见附件。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综合管线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电力、通信、污水、排水、燃气、垃圾收集点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详见附件,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三、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设计内容应满足发改、卫健、地震、环保、消防、水利、人防、园林、交通、电力、通信、污水、排水、市政、建筑节能、海绵城市建设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并在下一阶段中完善相关内容。

(二)开工前,应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三)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后续建设中如对规划及建筑设计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四)本建筑设计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计和批复到市民服务中心我局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本方案无效。

特此批复。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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