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25日 |
标 题: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贺州市外国语学校(一期)项目总平及4#、8#、10#、11#楼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函〔2024〕317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5日 |
贺州市三元及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贺州市外国语学校(一期)项目总平及4#、8#、10#、11#楼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经我局2024年第8次局务会审议通过,原则同意你公司在2023年12月25日批复的贺州市外国语学校总平面图的基础上取消3#教学楼,并相应对绿地布局进行调整,同时对2017年8月21日批复的《贺州市八步区外国语学校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4#、8#、10#、11#楼架空层的功能布局进行调整。该调整方案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调整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调整内容及规划指标
具体调整内容:一是取消3#教学楼建设;二是4#宿舍楼、11#宿舍楼首层由架空绿化调整为餐厅使用功能;三是8#实验楼、10#教学楼首层由架空绿化调整为教学辅助用房;四是对地块内绿地布局进行调整优化。
调整后总平面指标:规划用地面积36284.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515.4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2911.1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04.3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060.78平方米,建筑密度24.97%,容积率1.18,绿地率35.13%。
二、原则同意调整后4#、8#、10#、11#楼建筑单体设计相关内容
(一)4#、8#、10#、11#楼建筑指标
1.4#小学宿舍楼:建筑占地面积875.85平方米,建筑面积4811.52平方米(计容),建筑层数6层,建筑高度23.90米。
2.8#中学实验楼:建筑占地面积672.57平方米,建筑面积3670.45平方米(计容),建筑层数6层,建筑高度23.90米。
3.10#中学教学楼:建筑占地面积526.51平方米,建筑面积2497.12平方米(计容),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20.3米。
4.11#中学宿舍楼:建筑占地面积777.13平方米,建筑面积4257.08平方米(计容),建筑层数6层,建筑高度23.9米。
(二)建筑立面色彩及材质。教师公寓楼主色调砖红色、辅色调白色;主要材质为涂料。
(三)建筑具体尺寸、绝对高程、立面形式、风格及色彩等内容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一)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应依据本规划方案进行设计;后续建设中如对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二)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2023年12月25日批复的《贺州市外国语学校总平及6#建筑设计调整方案》(贺自然资函〔2023〕213号)总平面图同期作废。除4#、8#、10#、11#楼架空层调整使用功能外,该四栋建筑其余设计内容仍按《贺州市八步区外国语学校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贺规划函〔2017〕102号)的实施。本方案总平面调整方案有效期为2年,建筑设计调整方案有效期为3年,请凭此批复和调整方案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我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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