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17日 |
标 题: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贺州学院北苑食府加装电梯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函〔2024〕300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7日 |
贺州学院:
你单位向我局申请在贺州学院内北苑食府楼西侧加装电梯一部,该加装电梯工程建筑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且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筑设计相关内容
(一)规划位置:贺州学院内北苑食府楼西面。
(二)建筑设计指标如下:
各楼栋建筑一览表 | ||||
序号 |
楼栋号 |
电梯部数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1 |
综合楼 |
1 |
60.65 |
60.65 |
(三)电梯具体尺寸、立面形式、风格及色彩等内容详见附件。
二、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计和批复到市政务中心我局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本方案无效。
(二)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后续建设中如对建筑设计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三)开工前,应到市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四)增设电梯应处理好与原有建筑的衔接关系,确保安全及日常使用。加装电梯涉及的管线迁改、场地内道路维护、电梯用电等事项由加装电梯业主自行协商解决,施工安全问题由相关主管部门监管。
特此批复。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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