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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4年03月06日
标  题: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平桂区江北西路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函〔2024〕124号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6日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平桂区江北西路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

2024-03-06 09:42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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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平桂区江北西路项目设计方案》经专家函审、部门联审及我局2023年第10次局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的主要技术指标

该项目位于贺江(平桂段)南面、平桂区武装部北面,道路呈西南-东北走向,道路全长1073.857米。南起下穿规划祥元大道,北至现状祥和大桥桥底,接顺现状道路。道路横断面为单幅路,双向二车道,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设计内容包含道路、交通、给排水、照明、强弱电及绿化等工程。其中:

(一)道路用地面积:19698.1平方米(约合29.55亩),其中堤路结合部分面积为6580.4平方米,道路部分面积为13117.7平方米。

(二)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

(三)道路等级:城市支路。

(四)道路红线宽度:18米。

(五)道路长度:1073.857米。

(六)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6米(堤路结合人行道)+4.5米(车行道)+4.5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18米。

二、原则同意道路、给排水(给水、雨水、污水)、电气(照明、强弱电管沟)、交通、绿化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涉及投资、环保、消防、园林、交通、水利、电力、给排水的,需满足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发改、城市管理、交警、住建、工信、水利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在下一阶段中完善相关内容。

(二)项目建设须同步完善配套市政管线,请协调相关企业同步埋设,避免道路重复开挖。

(三)下阶段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应依据本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并做好道路与沿线现状出入口、道路周边地块出入口和道路交叉口的衔接及设计。

(四)项目开工前须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程序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项目实施前应与水利部门做好对接。

(五)后续建设中如对设计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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