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05日 |
标 题: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贺州市旺高工业区水厂及管网扩建工程—配套给水管网工程调整设计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函〔2024〕123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5日 |
贺州市正源旺高自来水有限公司:
贺州市旺高工业区水厂及管网扩建工程—配套给水管网工程调整设计方案经专家函审以及我局2023年第12次局务会审议通过,原则同意你公司在2022年9月28日批复的《贺州市旺高工业区水厂及管网扩建工程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对配套给水管网路径进行优化调整。结合规划道路及现场实际情况,同意将萌渚大道(翔龙大道—腾龙大道段)给水管位置调整至望高镇区西面规划广坪北路,途径腾龙大道最终接回萌渚大道,其余管网位置结合实际进行局部优化调整。该设计调整方案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贺州市旺高工业区水厂及管网扩建工程—配套给水管网工程调整设计方案的主要技术指标
(一)项目规划位置:翔龙大道、萌渚大道、潇贺大道。
(二)给水管线总长度:30158米。
(三)给水管径:DN200—DN800。
(四)给水主管标准横断面位置:1.水厂至乐业路给水管避开征拆调整至现状农田;2.萌渚大道(翔龙大道—腾龙大道段)给水管位置调整至望高镇区西面规划广坪北路,途径腾龙大道最终接回萌渚大道;3.潇贺大道给水管线位置统一调整至现状道路东侧。其余给水支管横断面位置均详见附件。
二、原则同意配套给水管网的规划布局(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工程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三、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设计内容应满足发改、市政、环保、给水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并在下一阶段中完善相关内容。
(二)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应依据本次批复的设计方案进行深化。
(三)项目开工前你公司须与当地人民政府对接,完善项目用地手续,尽量减少对村民耕种造成的影响,施工后须及时恢复道路和农田原状,并做好管道安全标识工作。
(四)后续建设中如对设计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五)自此批复下发之日起2022年9月28日批复的给水管网总平面图及断面设计内容同期作废,其余设计内容仍按2022年9月28日批复的《贺州市旺高工业区水厂及管网扩建工程设计方案》(贺自然资函〔2022〕266号)实施。
特此批复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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