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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4年01月05日
标  题: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古柏汽车城驰顺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总平及1#、2#楼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函〔2024〕5号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5日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古柏汽车城驰顺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总平及1#、2#楼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批复

2024-01-05 11:51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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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驰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你公司根据汽车4S店维修工艺需求及项目实际建设需要,申请在2020年3月23日批复的《关于古柏驰顺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贺自然资函〔2020〕127号)基础上,对项目1#楼建筑层高、2#楼建筑外轮廓及内部功能布局和层高及总平面坐标系进行优化调整,该调整方案经我局2023年第4次局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调整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调整内容及规划指标

(一)原则同意对2020年3月23日批复的《关于古柏驰顺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贺自然资函〔2020〕127号)总平指标及1#、2#楼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一是总平面坐标系由1980西安坐标系调整为2000大地坐标系;二是1#楼第三层层高由4.5米调整为5米;三是2#楼建筑外轮廓微调、1层至3层功能布局调整优化、三层层高由4.5米调整为5米、屋面层增加部分配套用房。

(二)调整后总平面指标:总建筑面积8174.2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1730.3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034.0平方米,建筑密度37.9%,容积率:1.46,绿地率:25.08%,机动车停车位117个(其中新能源充电桩停车位1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46个。

二、原则同意调整后1#、2#建筑单体设计相关内容

(一)1#楼、2#楼建筑占地面积2865.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70.22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11226.30平方米。

(二)建筑层数:地上3层。

(三)立面色彩及材质:主色调为浅灰色,辅色调为米白、米黄色;主要材质为石材、铝塑板。

(四)建筑具体尺寸、绝对高程、立面形式、风格及色彩等内容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须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配建停车位应按不低于10%的比例同步规划安装充电设施,并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二)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应依据本规划方案进行设计;后续建设中如对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三)本方案与贺自然资函〔2020〕127号及其附件配合使用。本方案总平面方案有效期为2年,建筑设计方案有效期为3年,请凭此批复和调整方案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我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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