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10日 |
标 题: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五协标准厂房(电子及其他产业类)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贺自然资函〔2024〕14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
贺州现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来文提出已在五协园区单独规划集中污水处理站,以处理园区内工业项目污水的排放问题,申请取消该项目原规划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
该调整经公示无异议,原则同意你公司取消2019年11月29日批复的《关于五协标准厂房(电子及其他产业类)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贺自然资函〔2019〕308号)中地埋式污水处理站。
该调整不涉及指标变化,除取消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外,其余内容仍按原方案及批复实施。此批复与原方案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合使用。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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