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毛建富,坐落于:贺州市将军山开发区灵贺花园2号楼203号房,证号:贺房预八步字第000216号不动产抵押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
2026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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