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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6-03-30 10:20     来源: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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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江南街道厦良村民委员会第12-1村民小组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贺州市潇贺大道与福宁路交汇处西北侧A-2地块,证号:桂(2026)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93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贺州市八步区江南街道厦良村民委员会第12-1村民小组

贺州市八步区江南街道厦良村民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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