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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6-03-16 16:00     来源: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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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向阳、黎坚、谢冠玮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贺州商业广场二层B203号,不动产权证号:贺州国用(2010)第100595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向阳 黎坚 谢冠玮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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