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灵峰南路18号1号楼3A01号房,不动产权证书:桂(2025)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3282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彭妍
2026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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