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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黄俊迪)

2026-03-06 09:30     来源: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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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迪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太白西路153号2栋2单元2204号房,证书号:桂(2024)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77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俊迪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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