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祖鹏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西路16-1号3栋1602号房,证书号:桂(2019)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19901号不动产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祖鹏
2026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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