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志勇、苏丽群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灵凤路2号B16栋2单元503室,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19)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1377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严志勇、苏丽群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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