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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卢启欢、罗秋芬)

2026-02-11 13:50     来源: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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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启欢、罗秋芬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民乐南路28号2栋1单元2103号房,土地证书号:桂(2024)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532号不动产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卢启欢、罗秋芬

2026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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