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耀忠、李秋凤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碧水商贸城8号楼1单元502号房,产权证号:钟房权证望高镇字第0015701-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耀忠、李秋凤
2026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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