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农村合作银行贺街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李德旺、何春凤,坐落于:贺州市城西路18号1栋2单元第二层201号房,证号:贺房他证八步字第00053163号的不动产抵押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声明人: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贺街支行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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