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红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黄田镇鸡笼山,土地证书号:贺国用(2000)字第074号不动产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 红 海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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