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雪花、陈福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东湖巷140号(新燕村蚂蝗凹),不动产权证号:贺国用(1994)字第9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雪花、陈福秋
2025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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