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强,覃红连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西路83号13栋2单元1305室,不动产权证号: 桂(2025)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13317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志强,覃红连
2025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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