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人民政府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桂岭社区南门街17号,证号: 桂(2017)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20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电话:13527846324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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