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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秀群)

2025-09-15 16:00     来源: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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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群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3号1号楼1单元1303号房,证书号:(2025)贺州市不动产权第0021368号不动产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秀群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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