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黄田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白社明,坐落于:八达中路43号,证号:桂(2019)贺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529号的不动产抵押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声明人: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黄田支行
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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