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照章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周厚桂,坐落于:贺州市八步区平安东路1号4栋2单元1702室,证号:桂(2022)贺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2544号的不动产抵押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声明人:苏照章
2025年7月2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